新《安全生产法》已于2021年6月10日发布,9月1日生效。新安法的发布标志着:“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时代来临,安全不再只是安全管理部门的事!
新《安全生产法》将第四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将第十九条中的 "安全生产责任制”修改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新《安全生产法》对于安全生产责任划分更加明确,增加“三个必须”原则: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1.如何理解“三管三必须”
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宋元明先生在新安法发布会上有一段非常精彩的表述:我们讲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这在企业里除了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以外,其他的副职都要根据分管的业务对安全生产工作负一定的职责,负一定的责任。
举一个例子,比如一个企业总部,董事长和总经理是主要负责人,那么他就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但是还有很多副职,比如很多副总经理,分管人力资源的副总经理,对分管领域的安全要负责任。下属企业里面,安全管理团队配备得不到位,缺人,由此导致的事故这个副职是要负责任的。比如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如果下属企业里安全投入不到位,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是要承担责任的。这就是我们说的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说到生产,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不能只抓生产,不顾安全,抓生产的同时必须兼顾安全,抓好安全,否则出了事故以后,管生产的是要负责任的,这就是“三管三必须”的核心要义。
2.如何落实“三管三必须”
对企业而言,落实安全责任的重点和难点就是加强专业部门安全管理,落实专业部门安全责任。
1.企业应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部门职责中明确专业部门对所辖业务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专业安全管理的职责、权限、考核内容,推动专业安全管理。
2.专业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全过程参与项目的论证、设计、建设、运行、维护等各个环节,辨识其中的安全风险,提出风险管控措施。
3.安全管理部门要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积极推动企业专业安全管理。汇总收集专业部门提报的相关安全文件、资料,统计分析企业专业安全管理方面的不足,建立并实施专业部门的安全考核机制。安全管理人员应学习专业安全知识,鼓励专业技术人员进入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队伍。
3.违法将更多追究直线管理人员刑责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时代已经到来,接下来随着新安法的生效,其将与《刑法》进行有效结合。安全生产违法将首先追责直线管理人员,这也是三管三必须的核心要求。